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思想引领,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开展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宣传发布活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宣传发布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标准
(一)遴选范围
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生产一线等领域工作和服务5年以上、40岁以内,工作业绩突出的我校毕业生。重点是扎根基层的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在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
(二)遴选标准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廉洁,淡泊名利,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 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勇于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生产一线等领域工作业绩突出。
4. 事迹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真实感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5. 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相关行业杰出青年代表或优秀领军人才适当优先。
二、推荐程序
(一)学校组织推荐。各培养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候选人报名、审核材料、择优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各单位候选人汇总、公示等工作,审核推荐结果按相关要求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
(二)省级遴选推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各单位候选人汇总、遴选、公示等工作,并将候选人推荐名单上报上级单位。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央宣传部等评议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对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议,遴选确定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获奖人员,并举办先进事迹发布仪式。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遴选发动、事迹挖掘、审查把关、推荐上报、媒体宣传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
四、材料报送
请候选人于8月26日17:00前提交材料,包括:
1. 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2. 《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 视频简介。要求横屏拍摄,文件格式为MP4,视频不需要编辑加工,时长不超过3分钟。
将汇总的电子材料按“单位名称+2023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候选人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林老师邮箱:linyzh8@mail.sys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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