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金融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金融硕士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金融硕士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
025100 |
金融 |
69 |
不分方向 |
405 |
60 |
60 |
90 |
90 |
|
025100 |
金融 |
69 |
不分方向 |
365 |
50 |
50 |
80 |
80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本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MF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3.我院金融硕士本年度不接受校内外调剂考生。
4.我院金融硕士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公开招考计划 |
备注 |
025100 |
金融 (不分方向) |
48 |
28 |
20 |
|
025100 |
金融 (不分方向) |
2 |
0 |
2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会计、审计共用指标 |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有效信息页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如有)复印件。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二)提交要求及方式
请考生于复试当天现场提交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所有材料请用一个大信封(32.4 x 22.9cm)装好,并提前将上述《准考证》张贴在大信封封面。复试当天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退出现役证等原件现场核查(详见附件2.复试安排)。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5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英文(包括专业英语)掌握及应用能力。
考试时间:2小时
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约为15分钟。
考核办法: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背景材料的情况从各个方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招生类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
电话:020-84115585,020-84115584,020-84113622
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
(二)申诉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
电话: 020-84113622,020-84115584,020-84115585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
2021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