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9年金融硕士(MF)招生简章(10月27日更新)
发布时间:2018-10-27 13:51 阅读次数:9271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在1924年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正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机构。自成立以来,依托中山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并得到香港何氏教育基金会、霍英东基金会、培华教育基金会等海内外基金的大力支持,现已成为一所国内顶尖、国际知名的商学院。2010-2013年,我院先后通过了AMBAEQUISAACSB三大国际认证,是华南第一家、国内第二家获得全部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成功跻身国际一流商学院行列。依托管理学院综合学科的优势,201611月,中山大学高级金融研究院在深圳揭牌成立,并在2017年进入中国社科院评选的“国家核心智库”。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硕士(MF)项目始于2012年,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的金融领袖,未来能成为胜任金融机构、各类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管理工作的高端人才。该项目依托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MBA教育为平台,联合MPAccMPMMAud等多专业优势,配备强大的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战经验的师资团队。金融硕士项目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关键技术驱动的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新趋势下,适应国家金融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培养既具有坚实的金融理论知识和数据分析技术,又具备程序开发和设计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通过该项目的学习,学生能够拥有坚实的金融与数理基础,掌握现代金融理论、方法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金融模型和大数据定量分析工具解决实际问题,通晓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设计、风险管理和技术开发,成为胜任金融监管部门(央行、证监会、银保监会、金融局)、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银行、金融科技公司等机构相关工作的高端人才。


一、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19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金融硕士学位研究生38名,其中推免计划19名,统考计划19名。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下达计划情况,上述招生计划存在微调的可能,各类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须于2018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报时所选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http://graduate.sysu.edu.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金融硕士(MF)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和金融学综合。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数学三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和150分;金融学综合为中山大学自行命题科目,满分为150分。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初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时间:20181222日到23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复试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等。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在中山大学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统一交由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七、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19年管理学院金融专业学位硕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二)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或方向。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金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方式和学费

报考方向和学习方式

报考类别

学制

授课时间(必修课)

69不分方向

全日制

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

两年

周一至周五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在读期间,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按学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缴,其他费用自理;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读期间我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档案关系迁入我校,毕业时纳入国家就业派遣,按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关系不能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不能纳入国家就业派遣;录取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国家相关专项计划政策执行。


九、奖助金和奖学金

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十、学位授予

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金融硕士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F招生咨询电话:020-84115585020-8411558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S135(510275)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F项目网站:http://mf.bus.sysu.edu.cn/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0-84113696020-84111686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index.htm


十二、声明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F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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