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金融硕士拟录取学生政审表、合同书的说明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我中心负责对拟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材料收集(如资料未按时提交、不齐、不真实、不合格都不能够录取)。参加提前面试拟录取的考生下述所有资料将于2013年3月27日—4月2日资格审核时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
在职:请于5月10日前将《中山大学201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复审表》一份和《中山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直接交回或邮寄到管理学院MPAcc招生办公室(S135)。
全日制:请于5月10日前将《中山大学201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复审表》一份和人事档案(须密封)、《中山大学非在职全日制非奖助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两份直接交回或邮寄到管理学院MPAcc招生办公室(S135)。
2、注意事项:
(1)《现实表现复审表》及《合同书》需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盖章,如果档案所在单位有变更,请直接修改新的单位(需在修改处盖公章)。
(2)军人身份、在职班的学生人事档案一律不需要寄到学校。中大应届本科生档案无需寄到管院。
(3)《现实表现复审表》填写要求:
此表只要求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填写个人的政治表现。
(4)《合同书》填写要求:
A.在职方向考生合同书中乙方工作单位名称应与盖章单位一致,丙方为学生本人名字,甲乙双方确定丙方为会计硕士专业二O一三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人民币叁万元/年。
B. 全日制方向考生合同书不需要单位盖章(委托培养除外),乙方填学生本人名字,甲方确定乙方为会计硕士或审计硕士或金融硕士专业二O一三年非在职全日制非奖助类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人民币会计硕士-贰万伍仟元/年,审计硕士-叁万伍仟元/年,金融硕士-叁万伍仟元/年。
C. 所有合同书里面的条款不能作任何修改或增减,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5)我院MPAcc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招生办S135室(谢老师),邮编510275。联系电话:020-84115584\84115585\84113622
二、其他
录取通知书一般6月中下旬发放,学费缴纳、全日制宿舍申请、户口转移、党团关系转移等事项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注:现中大2013年各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联系群如下,请各位拟录取同学尽早加入各专业联系群,以便拟录取考生后期及时、便捷的接收到校方相关通知,未被拟录取考生,或备考2014年各专业硕士的考生,勿须加入。谢谢!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